11世纪,十字军或其他旅行者可能将它带到了欧洲,最终到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
逐步扩大癌症等重大疾病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增加基本医保相关目录中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药品种类,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增强医务人员癌症早诊早治的意识和能力,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为积极做好癌症防治工作,尽快遏制我国癌症上升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9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其联合16部门制定的《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各地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工作责任。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癌症中医药防治工作,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癌症的技术和方法。加强中医防治常见肿瘤的系统化研究和关键领域的中医药精细化研究。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癌症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三)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七、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八、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四)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市、区)。(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二)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
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一)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并通报进展情况。
(五)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
(六)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
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通过上述措施,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通过制定和落实入、出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
签约医生或签约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